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0-31
项目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ZCXG-ZB-2024129
招标公司: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拆除区域建筑拆除
# 项目概况
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G-ZB-2024129
项目名称: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8,319.0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
(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 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4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 号);
( 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
( 6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 〕 9 号;
( 7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
( 8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 财办库〔 2020 〕 123 号;
(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1 〕 29 号);
( 11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
地址: 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府前街
联系方式: 029-849873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西段88号老三界1栋1单元11206室
联系方式: 18792630816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8792630816
陕西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1730192820611_94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