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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四)(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0-30

项目名称: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四)(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DHD-2024-081(2)

招标公司: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消防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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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四)(二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2024-081(2)

项目名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四)(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132.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宏大招标有限公司(/)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关于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

(3)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970426429@qq.com。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0769-22812060。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长路立新路段23号

联系方式:潘助理 0769-23119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 0769-22812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769-228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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