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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打印复印机等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0-30

项目名称: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打印复印机等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NHR-HWGK-202410007

招标公司: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打印复印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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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打印复印机等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GK-202410007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打印复印机等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23.22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2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打印复印机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年 11 月 06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88查看完整信息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姜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郝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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