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融媒体中心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024-10-29
项目名称: 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ZYD[2024]ZC055DY
招标公司: 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媒体宣传服务合作
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 ZZYD[2024]ZC055D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林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杨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号楼1802B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协商保证金
1
1-1
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1项
200000
否
2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2
2-1
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1项
110000
否
11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2、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2号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
包2
央级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侧12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报本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报本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之前,将响应文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标记规定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二、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