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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意向公告

  • 2024-10-26

项目名称: 某单位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意向公告

项目编号: 2024-JQGSDJ-G1007

招标公司: 某单位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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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 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GSDJ-G1007

项目名称: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

预算金额:9106.6708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06.6708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050125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整修医疗用房40448㎡,新建连廊601㎡。具体以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明确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非外商投资(含港澳台)的企业(即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企业)。3.3.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金额三分之二的房建类工程施工业绩。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2023)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提供“无保留意见”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年份要求为2021至 2023三个会计年度,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关键页)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一级)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在职证明(如社保、用工合同等)和所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或以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但需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公司查询结果截图或总公司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无在建工程,不得由项目成员兼任。3.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须设置1人(含)以上;提供在职证明(如社保、用工合同等)和所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或以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但需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公司查询结果截图或总公司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无在建工程,不得由项目成员兼任。3.7 专职安全员要求(可由安全负责人兼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以上);提供在职证明(如社保、用工合同等)和所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或以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但需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公司查询结果截图或总公司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无在建工程,除注明外,不得由项目成员兼任。3.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需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的注册企业。3.8.1.上述内容如与评审现场查询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为准。3.8.2.无在建工程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提交备查。3.9投标人不在联勤保障部队的禁止投标联勤保障部队工程处罚期黑名单内(提供资信承诺书)。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意向公告

1.招标条件

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

2.3 项目概况:11050125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整修医疗用房40448㎡,新建连廊601㎡。具体以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明确为准。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1,066,708.74元

2.6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以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

2.7项目编号:2024-JQGSDJ-G100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非外商投资(含港澳台)的企业(即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企业)。

3.3.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金额三分之二的房建类工程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2023)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提供“无保留意见”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年份要求为2021至 2023三个会计年度,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关键页)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一级)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在职证明(如社保、用工合同等)和所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或以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但需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公司查询结果截图或总公司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无在建工程,不得由项目成员兼任。

3.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须设置1人(含)以上;提供在职证明(如社保、用工合同等)和所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或以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但需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公司查询结果截图或总公司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无在建工程,不得由项目成员兼任。

3.7 专职安全员要求(可由安全负责人兼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以上);提供在职证明(如社保、用工合同等)和所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或以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但需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公司查询结果截图或总公司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无在建工程,除注明外,不得由项目成员兼任。

3.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需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的注册企业。

3.8.1.上述内容如与评审现场查询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3.8.2.无在建工程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提交备查。

3.9投标人不在联勤保障部队的禁止投标联勤保障部队工程处罚期黑名单内(提供资信承诺书)。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预报名

4.1凡有意投标者,意向报名时间: 202 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 4 年 11 月 1 日 。按要求填写投标意向书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详第6点及附件),接收企业报名结束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围企业并发放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①如报名企业超过30家,随机抽取30家发放招标文件,抽取方式采用“双随机”方式,即先随机抽取报名企业对应号码,再随机抽取入围企业。抽取入围企业过程邀请第三方公证机构全程监督。②如报名企业少于30家,则向全部报名企业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另行通知 。

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

开标的地址: 另行通知 。

5.3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重新招标。

6.联系方式

某单位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8413

电子邮箱:cgss202301@163.com

①报名邮件名称:报名+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名称)

②答疑邮件名称:答疑+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名称)

附件:投标意向确认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张助理 查看完整信息-8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助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8413

附件:某单位11050125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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