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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4-10-24

项目名称: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LNHZ-2024-139

招标公司: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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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4-139

项目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前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未达到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证明(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证明(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联系方式:田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

联系方式:刘蓬,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蓬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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