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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委托消防验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二)

  • 2024-10-23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委托消防验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二)

项目编号: JSZC-320192-JCZJ-G2024-0003

招标公司: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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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新区委托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JSZC-320192-JCZJ-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92-JCZJ-G2024-0003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委托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50万元,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1 ) 委托服务内容: 负责江北新区直管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的评定工作。 2 )人员和设施要求:供应商必须成立 5 人的专业服务团队,专职驻点为江北新区消防验收提供技术服务。成员信息须报至采购人审核、备案。不得减员或兼顾其它项目。供应商必须配备 2 辆汽车,其中一辆为 7 座商务车,人员驻场验收技术服务。对重点或采购人选定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请甲级建筑设计院或聘请正高级消防专业的专家参与验收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注:供应商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同时,也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好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3室,吴玉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建议通过顺丰或EMS方式邮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长,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有关规定,招标公告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 /hodeframe2018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 /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 CA 绑定。 CA 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 -- “新 CA 办理指南” -- 获取 CA 后绑定、登录系统 -- 采购项目参与 -- 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 .kedt ”)。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5. 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 供应商 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 负责。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7.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凤滁路48号7楼

联系人:葛军

联系电话:88029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联系人:吴玉凤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玉凤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JSZC-320192-JCZJ-G2024-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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