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眼科眼动检测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0-16
项目名称: 某部眼科眼动检测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4-JWEZDQ-W1009
招标公司: 某部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眼震电图仪
> ### 项目概况
> 眼科眼动检测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EZDQ-W1009
项目名称:眼科眼动检测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交货方式
1
眼震电图仪(眼动检测仪)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1
50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按采购单位要求送至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送货上门,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2
超声雾化器(干眼治疗仪)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1
6
3
液晶视力表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1
1
备注: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57 万元 ;
3.最高限价: 57 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纳税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备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3.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链完整)。投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产品销售商(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无效。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7号)
方式: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申领方式:(1)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2)线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135951885@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联系方式:宋助理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联系方式:邓工、吴工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